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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不少上班族來說,機車是通勤的好幫手,不用搭乘
擁擠的大眾運輸工具,也省去開車找不到停車位的麻煩。
不過,機車的置物空間小,不少民眾選擇在機車後方加
裝貨物架,但這無心的舉動可要小心了!如果加裝超大
尺寸的附掛貨物架,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,
最高可罰新臺幣600元。
雖然機車的載物空間較汽車小許多,但因為機車的便利
性,民眾使用機車的頻率仍較汽車高,而為了增加機車
載物空間,路上常見機車後方或兩側加裝貨物架,造成
機車停放於停車格時,超過畫線寬度,導致鄰格無法停
車,甚至可能因貨物架過長影響行人通行。
依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,機車附載物品高度不得
超過肩膀、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10公分,長度伸出車
尾部分,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50公分。
像是加裝於機車後座兩側的外送便當專用保溫袋,或是
加裝於機車後座把手上的超大容量置物箱,都算違反規
定,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
00元以下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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