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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金金價狂飆成全民熱議話題,「存金成風」帶動
民眾搶買黃金金飾投資避險,不過財政部國稅局提
醒,買黃金金飾千萬別忘「拿發票」!尤其是加工
費仍屬應稅範圍,若商家未依法開立統一發票,不
只買家權益受損,店家更恐遭補稅處罰。
根據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30款規定,黃金金條、
金塊、金片、金幣及純黃金金飾等「黃金本體」免
徵營業稅,但加工費則屬應稅範圍,須另開應稅統
一發票。依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8條第2項,銀樓
業者在銷售黃金金飾時,應分別對「黃金價值」與
「加工費」開立免稅與應稅發票,交付消費者。國
稅局舉例指出,民眾A君在銀樓購買一條黃金項鍊,
黃金本體價值為96,192元,加工費為5,000元。店家
應開立96,192元免稅發票與5,000元應稅發票。若僅
開單一發票或漏開其中一項,將違反營業稅法第32條
、第35條,恐遭處罰。
實務上,不少銀樓業者因誤以為「黃金金飾全部免稅」
,未依法區分並開立發票,不但損及消費者中獎權益,
更可能觸法挨罰。國稅局強調,業者應審慎開立發票,
民眾購買黃金金飾時也要主動索取,以保障自身權益
並提升中獎機率。國稅局提醒,若對發票規定有疑問,
可撥打專線洽詢,或透過「國稅小幫手」線上客服查
詢最新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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