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衛福部食藥署接獲「中聯油脂」股份有限公司主動通報,自主檢驗發現共1300公噸大豆沙拉油檢驗異常,一級致癌物苯駢芘含量超標,業者啟動下架回收機制。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指出,這批產品已出貨,供應泰山、福壽、福懋3家業者共14款大豆沙拉油品,多提供食品業者業務使用,地方衛生局正清查流向,民眾若發現騎機車購買到異常批號,應盡快向通路要求退貨。
許朝凱說,6月30日、7月1日傍晚接獲中聯2度主動通報,7月1日傍晚再次接獲通報,其「大豆沙拉油」約1300公噸,批號為315-1150404,製造日期115年4月4日、有效日期115年9月30日,於自主檢驗時,檢出苯駢芘8.1 μg/kg,不符我國「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」限量標準2.0 μg/kg,這批大豆沙拉油供應泰山、福壽及福懋使用。
食藥署指出,苯駢芘屬多環芳香烴(PAHs)的一種,係於食品加工過程產生或受環境汙染。食藥署指出,我國針對食用油脂已訂有苯駢芘限量標準,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,確保產品符合衛生安全規定。
食藥署今天中午派員開汽車會同台中市食安處至中聯、福懋及福壽查核,發現這批檢出苯駢芘超標之大豆沙拉油產品,已分別於4月8日、9日及10日出貨予福懋約588公噸、福壽約421公噸及泰山約291公噸,總計約1300公噸,該三家業者經接獲中聯通知後,均已啟動下架回收機制。許朝凱指出,衛生機關將持續督導追蹤案內產品下架回收情形,並請中聯檢討產品製程。
許朝凱指出,疑慮產品分別為泰山10款、福懋1款、福壽3款,共14項,加上中聯油脂上游品項,合計為15項,民眾如持有業者公布受影響產品,請暫停食用,並依業者公布辦理退貨,業者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,應即主動停止販賣及辦理回收,並通報所在地衛生局,未依規定通報者,將依違反「食安法」第7條規定,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、300萬元以下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