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囤房稅2.0將在今(2024)年7月上路,明年5月
正式開徵,財政部(16)日預告課稅基準草案,
針對非繼承、非出租的「非自住」住家用房屋,
六都稅率3.2%起跳、非六都2.6%起跳,最高達
4.8%。至於業界關心的建商餘屋,若滿5年未出
售,最高稅率亦為4.8%,財政部表示,希望能
鼓勵房屋建商調整售價、加速出售,讓民眾順利
購買房屋。
財政部表示,經過邀集各地方稅稽徵機關開會研
商後,公布相關課徵參考基準草案,預告期將從
2月16日至3月18日,若預告內容無修正,地方政
府配套措施出爐後,最快可於3月底、4月初生效
實施。
針對非出租、非繼承共有的「非自住」住家用房屋
,全國分2組課徵基準,每組為4級距,直轄市適用
稅率為3.2%至4.8%,非直轄市的戶數及稅率較寬
鬆,稅率為2.6%至4.8%。
至於出租或繼承共有房屋,全國為統一基準,4戶
以內稅率1.5%、5至6戶2.0%、7戶以上2.4%。
至於房屋建商(起造人)餘屋,共分為5級距課徵,
全國一律按建商持有年限適用相應稅率,持有年限
越長,稅率越高。
若待售餘屋在1年內稅率2%、超過1年、未滿2年稅
率2.4%。若餘屋超過2年、未滿4年,稅率3.6%;
超過4年、未滿5年稅率4.2%;超過5年餘屋課徵最
高上限稅率4.8%。
財政部強調,希望藉此鼓勵房屋建商在快超過2年的
合理銷售期時,可視房屋土地市場情況及衡酌房屋稅
,調整售價加速出售,盼透過房屋土地市價穩量增,
讓購買房屋者能買到好房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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