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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於3月10日送請立法院審議《強制汽車責任保
險法修正草案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立法院院會30日
三讀通過。
金管會表示,修正案之通過,全國逾65萬輛微型電動
二輪車將強制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,這可使因交通
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險,以及透
過擴大舉發未投保者及註銷牌照方式,健全強制車險
制度及永續經營,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
定之。
為使因微型電動二輪車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
,迅速獲得基本保障,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」部分
條文增訂將微型電動二輪車視為強保法所稱之汽車,
屬於強制車險之承保範圍,並應訂立強制車險契約,
並配合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納入強制車險承保範圍,明
定將微型電動二輪車與汽車、機車分別列帳,以及微
型電動二輪車之投保義務人未依規定投保強制車險之
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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