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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機車騎士日前遭警方攔下開單,因為機車上裝了一根

強化機車車台,被認定是改裝機車,機車騎士不滿,搬出

交通安全規則,並未明文規定不能加裝強化機車車台,不

滿員警直接開單,而非交由監理所認定,目前已向相關單

位申訴。

機車騎士日前行經路上,機車上裝了強化機車車台,作用

是提升過彎穩定性,卻被警方認為違反道交處罰條例第18

條,沒申請變更車體檢驗而在道路行駛,可罰2400到960

0元,機車騎士搬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,機車不得變更的設

備,包括機車車燈噴色或貼膠紙,但不包含加裝強化機車車

台,不滿警方直接舉發。

機車騎士:「因為監理單位,才是檢驗機車車輛的專業人員

,今天當法規跟監理人員都沒有跟你說,這個東西確實有違

法的情節,你為什麼可以直接開單。」

機車騎士說加裝強化機車車台約有五年時間,過去曾被警方

攔下,但解釋法條後從未被開罰,有沒有違規,監理所認為

必須檢驗後才能判定。

監理所副所長:「機車車身變更、變寬變長是明顯變更,至

於在機車車身範圍之內裝一個固定桿,還是活動桿,這我們

可能要看實車以後做檢驗。」

機車騎士目前已向相關單位申訴,爭取自己權益,強化機車

車台到底算不算改裝,還有待檢驗,但法規沒有明文規定,

也讓執法多了模糊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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