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55370730201010221124273599742204418_002.jpg

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

修正草案」,並且針對電動自行車提案逐條展開審查,經討論

後,通過初審條文,包括未來騎電動自行車一定要戴安全帽,

未戴者處300元罰鍰,擅自改裝者處1800元以上、5400元以

罰鍰,超速則處900元以上、1800元以下罰鍰。

如何管理電動自行車,成為各方焦點,立法院今天展開初審,

針對立委提出的修法內容,交通部同意在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

條例」中增列,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或使用,擅自增、減、

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,處電動自行車所有人1800元

以上、5400元以下罰鍰,並責令改正。

此外,草案中也同意增列,電動機車駕駛人戴安全帽規定,

依規定戴安全帽者,處駕駛人300元罰鍰。

至於腳踏車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駕駛人未滿18歲、附載幼

童年齡或體重超過規定、不依規定使用合格的兒童座椅、未依

規應附載兒童,處300元以上、600元以下罰鍰。

  嘉義市汽機車借款借錢   昌億   當舖

arrow
arrow

    嘉義縣市昌億當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