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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駕最高可判刑2年,不過查獲的酒駕案,約三分之一是累犯,

這些人「怎麼抓都不怕!」 今日出版的《聯合報》報導,酒駕

曾長年佔據國內死亡車禍肇因榜首,2006年奪走727條人命。

警方加強執法,政府也下修處罰的酒測值及提高罰鍰,近5年事

故大幅減少。不過,去年仍有上百人死在酒駕輪下,更有高達6

千多人受傷。

報導指出,全國警察機關每年移送6萬多件酒駕案,取締強度從

未減弱,但查獲的酒駕案中,約三分之一是累犯,「怎麼抓都不

怕!」警方認為,法令規定酒駕最高可判刑2年,累犯或致人死

傷則刑責加重,但實務上5年內第3次酒駕才可能被關,平均刑期

僅3個月,根本不具嚇阻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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