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薛先生投訴表示,他於2014年11月7日將車子CG5668過戶給

家人(但仍是他使用),繼續行駛國道,他不知道車子過戶時

要將etag也一併申請過戶,遠東電收也一直自動扣款,一直扣

到2016年6月14日,2016年6月14日後遠通電收才發現其車子

已過戶,將其帳戶終止,終止後又未通知他,以致他又繼續開

車上國道。

他說,他的銀行帳戶都是有餘額的,他未發現帳戶未扣款,直

到今年8月接到法務部強制執行通知,才知他有1年多未扣款,

金額是7121元,但罰款竟高達4萬元,他覺得遠通電收太過份了

,遠通內部作業嚴重疏失,誰受得了4萬元罰款。

遠通電收表示,遠通為保障舊車主權益,防止車輛過戶後持續

扣到舊車主的錢,所以在車輛過戶後,會以簡訊或電話,善意

並主動提醒舊車主原帳戶終止並辦理退費,根據統計,遠通客服

一共以簡訊、打電話方式等4次通知薛先生,其中薛先生本人親

接過電話,其更於2016年8月30日,親至門市辦理預儲帳戶終止

並親領原帳戶餘額之退費。

遠通電收說,此顯示薛先生是知道此帳戶已無法提供eTag扣款之

用,且eTag帳戶已無餘額,並非所言帳戶仍有餘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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