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不設分類
財政部賦稅署表示,因應106年6月2日
超大豪雨造成部分地區嚴重災害,財政
部今日通函全國地方稅稽徵機關,對於
因本次災害受損無法使用車輛,車主1
2月5日前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
續者,稽徵機關應依監理機關資料,主
動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之使用牌
照稅。
汽、機車因天災受損,車主持證明文件
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者,其使用牌
照稅可按車輛實際使用日數計徵,並應
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。
考量6月2日超大豪雨造成部分地區災情
嚴重,災區民眾亟需重建家園並處理相
關善後事宜,基於愛心辦稅及便民服務
,財政部今日通函全國地方稅稽徵機關
,應主動依監理機關資料辦理退稅。
嘉義縣市汽機車借款 昌億 當舖
嘉義縣市昌億當舖 嘉義當舖 是能幫您渡過難關的好朋友
嘉義縣市昌億當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